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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5-28 18:24:05)
我想问下,长春大学天桥·有一帮像黑社会的·在那收卖水果·卖菜,卖衣服的费用这样合法吗?而且他们都是光这膀子·身上都有纹身,绝对不是工商执法的·如果不交钱·他们就砸摊,打人·前几天他们帮一个卖菜的打进医院·现在还在医院,昨天把一个卖化妆品的摊都砸了,这样合法·难道长春就没公安不门管管他们·好像长春都是他们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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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4-17 20:46:46)
都四月份了,节目还没有跟上来,都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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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4-14 21:38:29)
我是吉林市的,我爷爷失踪十三年了,我想上法院起诉,应该拿什么手续,花多少钱,另外我爷爷的户口在04年的时候已经迁出,至今没有落户到任何地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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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吉视法制频道观众服务组 发表于:(2010-04-02 14:26:24)
如果网友朋友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编辑短信AF加上留言内容,发送到10660122612,也可以拨打观众服务热线0431—85818990,解答内容会在您发送短信的第二天的《第一法制》栏目与电视剧场时间段内,以屏幕下方的字幕方式解答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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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3-31 08:42:24)
节目在网上公布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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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3-28 21:54:08)
想看3月23日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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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3-28 19:31:35)
更新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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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王 发表于:(2010-03-26 14:43:37)
我冤冤冤啊,我申冤20余年,至今得不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为此冤枉案从91年开始到今年开始已经正好20年了,可我为什么打不赢这场官司呢,工商局对我说呀,你别在告了,你在告也赢不了,因为单位你特别身份,法院能判决让你赢吗,我们是国家工商局,也是企业业户打假的保护神,反过来法院判定工商局告老王的合同是工商局领导指使他人造的假合同来告老王,这样上边知道了还了得,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我们说什么也不能让你赢这场官司 下面我把案情简单叙述下。 敦化市人民法院于(1991年)敦法134经字第号民事调解书中所调解的内容不是事实,因为工商局自己写的假合同我不承认,但是我在法庭上,我对这份假合同的主张我没有依据证实它就是份假合同,因为当年与我共事的人(也就是工商局指使写这份假合同的人)我找不到了,我当庭没有办法了只好同意调解,后期我找到了当年写这份假合同的人了,我即找到写假合同的人所在地的司法办主任和我的律师进行调查此案的真实性,并取证后。我开始对此案进行了申诉,在敦化市法院对我的申诉于1999年驳回我的申诉,我于1999年申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查后,裁定指令敦化市法院再审。 敦化法院【2000】敦经再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在审查明,敦化市工商局告诉的合同是由敦化市工商局市工商局领导指使袁成才写的假合同,袁成才并出庭作证合同是工商局领导指使我写的这份假合同,还查清此合同纸是由州工商管理局印发的,合同纸下方印有年限,可是这份合同签定的日期是1984年9月9日,而事实上并非是1984年9月9日,应该是1986年3月份。由工商局领导指使袁成才写的假合同的最终事实认。这是法律的依据 众所周知 国家工商局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3.15打假日,现在已制定了20多年了。我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但是事实上是真实所在。我吉林省敦化市工商局为了利益不想承担责任,工商局领导指使他人制造写一份假合同,工商局利用这份假合同来欺诈我个人并把我告到法院(这是一份铁的法律依据),现经法院在审确认此合同是假合同,此合同被法院依法撤销了,敦化市造假者承担给受害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事在审程序即审办监督程序,是指任命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程序,是在一般救济手段即一审和二审程序终结之后,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仍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加以纠正的程序。( 我的货款,合计8万多法院都不判决给我和应予执行,律文书都说明,此借款和执行的货回转予此案无关,至今没有说法) 希望我这个跑了20年 申冤20年的人能够看见光明 看到希望。让大家知道法律人人平等,我好会继续像个方面反映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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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3-24 13:48:46)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去年4月份我到一家公司工作,至去年10月份我的全部退伍费都在这家公司陪没了,我把这家公司的情况说一下,想问问他们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有合法性,是国家批准的吗??该公司以市场招聘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并许以高薪为诱导,加入公司之后并不是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为我们讲术市场的投资历价值,以其小投入高回报性引导应聘人员成为投资的客户。
经过为期两天的”培训”后,开始要求开户(个人交易帐户)
交易规则T+0 (当天买卖),双边(可以买涨也可以卖跌), 每手交易收取费用为 1手/1元(开仓) 1手/1元(平仓) 其中每笔交易费抽出0.2元给客户反回;持仓隔夜之后保证金要求增加30%,如果资金没有到位在开盘之后50分钟内会被强行砍仓在这种规则之下只能在日内做频繁的短线交易。
由于对行业的不了解和不全面不系统的培训在我只仅仅会看懂一些简单K线图的情况下进入了这个市场,使我的投入资金迅速”缩水”,后期公司出台奖励制度和配资制度: 一要求日内频繁交易,每周操盘手数超过1000手奖励制100元并以次递增,在这样的误导下加速了资金的缩水 二配资,由客户拿出一部份资金在由公司出资一部份从而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
并且在长时间的参与交易后发现交易盘口是高度强控盘的市场,想涨就涨想跌就跌没有任何依据,盘中的任何涨跌行为跟本不受“现货市场”及“国家政策”的影响,在www.hdbot.cn(华东饲料原料市场)网站发布的信息都是期货市场行情和现货实物的报价,与华东饲料原料市场电子盘口的行为,并无任何因果关系 就像是挂羊头卖狗肉,其二我们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交易软件总是在一些关健时候“失灵”如平仓死机等故障,在2009年7月下询市场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关闭了服务器三个小时,在关闭服务器的同时市场并没有在同进终止交易,由于关闭了服务器我们交易客户无法登录交易软件,使得我们的资金损失严重,并且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和说明。
以上就是具体情况,如果描述不够细请与我本人联系谢谢了,136643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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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3-16 19:53:13)
节目更新太慢,应该及时播出节目,不应超过24小时,如今都是3月16日,节目才到2月13日,新闻单位不应这样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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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2-03 21:44:57)
我在网吧上班,管楼下的机器,可是楼上丢了东西要我赔应该么,想咨询一下法律专家!我电话1583440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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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1-25 20:48:21)
第一法制视频怎么不上传了??就到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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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13614417272 发表于:(2010-01-15 20:59:46)
如此开发,老百姓无家可归【社会的黑暗,老百姓无处可讲】
此帖子绝对真实。鄙人用人格保证。如有一点虚伪本人天打雷轰。
一个真实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长春市发生的一件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正义在哪里谁又能去帮助这些可怜的老百姓,请您伸出您的双手帮助一下,也许您的一个转发能引起相关人的注意,感谢您们,我代表这些老百姓谢谢您了! 位于长春市吉林大路于乐群街交汇处,原长春制药厂宿舍(现在大政制药职工宿舍),从2007年这块地没有进行拍卖的情况下,利用大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手续和名义,来自于黑龙江省大庆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由于个项手续不全,导致老百姓进京告状,最后不知什么原因开发商走了,随后的两年间:2007年入冬,二次供水的泵房拆了、供气的锅炉也拆了、老百姓在没有水,没有暖气的情况度过,有出外租房子的,自己有家不能回。没有经济条件的只能在这里煎熬这住着。无人问津,媒体不敢报道。2008年,老百姓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春天,1000多户居民仅仅靠着一个室外的水龙头,供应全家的生活,吃水比吃油都难,就这样过着煎熬的生活,2008年是长春市民声年 ,这些老百姓就是这么度过的。2009年,9月份开始拆迁,我们老百姓都以为终于熬到了头,有新的开发公司来开发,吉林省华谷投资公司,长春广达源房屋拆迁公司 长春大政物业。部分老百姓要看开发公司的手续,据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2007年的事情已经是个例子了,老百姓已经不信任开发公司了,迟迟没有签字搬迁。2009年12月20日开始,拆迁公司将报纸上长春市政府下达的文件说要拆除非法建筑,拆除三小,报纸复印件张贴在宿舍内的个个角落。大政物业张贴一张没有盖章的打印纸张,勒令长春大政制药居民,在2日内将自家附房拆除,否则后果自负。看看他们的种种行为,让老百姓怎样活下去,20日将上千户老百姓唯一用水的水管子,用铲车给推了,任由清澈的自来水趟成一道水河,这是宁可让水流也不让老百姓用水。22日将居民楼下自己建筑的小车库,门斗,都用铲车推了,将马路边上的平房的附房,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家里东西都没有收拾就将房子推了,这是无恶不作,拆迁永远对老百姓都是这样苛刻,这样欺负老百姓。 1.拆除三小和违章建筑应该由城建部门拿着相关的文件,提前告知老百姓需要拆除的期限,拆迁公司有何权利拆除违章建筑,您是履行那条拆迁法? 您是在义务帮助城建部门,看城建拆除违章建筑太劳累了是不?2.物业公司,是什么含义?是收取老百姓剩余价值,带领拆迁公司来拆老百姓的房子?是来收取集体房照变为私有住宅,每平米200元,法律规定集体房照变私有100元一平米。物业公司您服务在哪里?老百姓两年没有水,没有暖气您们那时候在哪里?3.附房每平米40元,这样的数字会让懂相关房地产人笑话的,拆迁法规定附房每平米675元,法律条文,明文规定。虽然您没有按照拆迁法执行,我们对面的哈森开发公司附房每平米350元,那么我们拆迁公司和开发公司作合解释???.2009年12月25日,大雪纷飞,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带领这50多社会人(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是什么人),铲车在前面开,后面都是这些人,从平房开始推,不管您家是否有人在,不管你有房照没有房照,就是一个子 推 多么无情,还说是最具人情味的城市。。。从这里体现吗?一栋平房一个走廊,他们居然把走廊给推了,致使有家进不去,门都被废弃的砖头堵住了,20多度的天气,老百姓就在外面冻着,薄薄的衣服怎么能抵得出数九寒天刺骨的寒风呢?谁来同情这些老百姓呢?老百姓有错吗?拆迁公司人员没有来讲相关的拆迁事宜,就强行的拆除公用走廊,这不是在逼迫这些老百姓,赶紧走人吗?自己家都不能住了???谁能来帮帮这些老百姓啊?天啊 !您为这些百姓喊声公平好不好啊?赐予贵人帮帮他们把 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他们没有反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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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 发表于:(2010-01-14 21:26:09)
1楼
各位家长们,关于学生补课问题上吉视生活了,
我是一名普通学生的家长,
现在就这个问题说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①肥了谁人的腰包!
北师大附中(松原实验中学)和三中是两个不同体系的学校,
两个学校都收取300元做孩子的补课费,
我们广大家长非常认可,
而宁江区北师大附中系一所原民办私立学校(现归宁江区教委),
教师素质非常差,
他们的教师就指望着课外补课,每小时50元整,
每科每天每个学生补习2个小时,教师就有100元的入帐,效益可观呐。
②苦了家长: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学生不学习,请问干吗去?
每天学生上学家长可以放心工作,作为高中生在家呆近50天,上哪去考学?
而主科老师在学生刚强行被放假之后他们又忙了起来,
准备收取家长们的血汗钱了。
③监管力度不足:
这样的问题不是一年,而是年复一年,学生放假,老师找学生补课,
我认为要不补课每个学生都不补课,
做到每个学生心里平衡,考出真水平。
而学生补课作为监督管理部门这些年你们都查到谁了?
不会你们也参与了补课?从中参与收取回扣了吧?
这样的问题举不胜举,既然不让补课,就请有头脑的家长们进行全方位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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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马先生 发表于:(2009-12-31 16:45:09)
我是辽源市东辽县金岗镇的农民,我们村基本上是最后一个安闭路的村子,当施工人员来到我们村我们都非常高兴,因为盼望了很久。可是到12月30日我好不容易有时间安装的时候,他说第二天上午10点,到了第二天上午10点打电话他又说早上太冷,过不来又说12点,可是12点打电话的时候又说下午2点,下午2点打电话又说来不了了,车坏了,我先后给市县广播电视局打电话都不归他们管,我就纳闷了,难道他们凭空变出来的,谁也管不了?真的是服务于人民吗?难道他们是真正的上帝?我找了本市的投诉部门,都无法接通电话,真是到元旦了,都回家吃饺子去了。难道我们农民看个有线电视要到省里面申请?请问我有没有理由告他们?我只想看一个元旦晚会,就这么难吗?